我在想,为什么我的赢,一定要以别人的输的形式来的告终。我正在试图用我的善良包含那些我已经不能超越和容忍的行为。
但是,的的确确地,别人的赢,是以我的输作为代价的。
我究竟是该恨那种输赢的存在呢(普天之下皆存在,除非把人杀光光),还是该恨那种输赢的关系呢(如果我不认识你或许会不会好一点OMG),还是该恨社会恨自己?
只有两个字:荒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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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小春
2008-07-17 05:17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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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难过啊,好好的,嘿嘿。要开心每一天啊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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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thinkerstar
2008-07-13 15:18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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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MG (Object Management Group) 对象管理组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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